各专本衔接同学、班主任老师:
根据广西区自考委及《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学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申请
(一)申请对象
1.已交清自考“专本衔接”学费;
2.已具有我校“专本衔接”考籍的学生;
3.尚未通过或参加南宁学院自考“专本衔接”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的全体学生。
(二)相关要求
1.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于7月19日前交到专本衔接班主任处(注:《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中的“课程名称”和“成绩”为个人专本衔接统考科目成绩,请同学自行到“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并填写)。各专业代码如下:
2.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费为400元/人。请各位同学于7月19日前将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交费操作,逾期不予办理。
二、毕业论文撰写(文中附件材料由论文指导老师下发给学生)
南宁学院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共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论文选题(7月21日前完成)
1.选题来源分为两类,具体详见《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
2.各位同学要7月21日前根据选题来源分类选定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并主动联系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进行开题准备。(注:具体论文指导老师安排将在7月下旬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班主任通知)
(二)开题报告(8月7日前完成)
在得到指导老师同意写作毕业论文后,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于8月7日前交至指导老师处(可发电子版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
(三)论文初稿(9月5日前完成)
严格按照《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中的论文撰写要求进行论文写作,并于9月5日前将论文初稿交至指导老师处(可发电子版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
(四)论文修改(9月15日前完成)
根据指导老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反馈意见,对个人的论文进行修改,并于9月15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五)论文定稿(9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中的毕业论文印装要求进行正式论文装订,并于9月30日前向论文指导老师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2.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记录一份;
3.按标准格式(用A4纸)打印并装订的论文两份(含学生本人签字的南宁学院毕业论文承诺书);
4.知网或维普论文查重报告一份(检测报告中总相似比≤30%视为通过检测)。
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定稿及相关材料的同学视为个人主动放弃本次毕业论文申请,不可参加2024年下半年自考“专本衔接”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三、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根据南宁学院要求,2024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定于10月上旬,具体的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四、班主任相关工作
本班报名毕业答辩学生的《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1-5900908咨询刘老师。
附件: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10日